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补充通知
2008年07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08-临017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补充通知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6人(独立董事胡一平先生因病去世)。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支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酬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其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的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3、《有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核查报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2008年7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将聘请审计机构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函》,提议将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08年8月5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股东的提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将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