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及设定最低减持价格的公告
2008年07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及设定最低减持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7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承诺函,为了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就其持有的福星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延长限售期事宜特别承诺如下:
一、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持有的福星股份将于2008年11月9日可上市交易部份的9,017,953股,在原股改承诺可上市交易时间的基础上自愿延长锁定期二年;
股东名称 | 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
原承诺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股) | 现承诺可上市交易时间 | ||
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 | 180,359,071 | 2008年11月9日 | 9,017,953 | 2010年11月9日 |
二、自2010年11月9日起,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福星股份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16元/股(若至出售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除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