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15 股票简称:丰华股份 编号:临2008-4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大会审议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24日上午10时在江天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黄小红女士受董事长王红梅女士委托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39734753股,占公司总股本188020508股的21.1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东方路3601号整体动迁和东方路2981号部分动迁补偿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39734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9%;反对的股数为0股;弃权的股数为5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指派倪俊骥律师、余蕾律师对会议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