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7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31日
●除息日:2008年8月1日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8年6月6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08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具体实施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9,182,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7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7月31日。
2、除息日为2008年8月1日。
3、红利发放为2008年8月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8年7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8年8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2、咨询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
3、咨询电话:0838—2301092
传真:0838—2301092 联系人:黄安友 刘邦洪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