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出售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2008年07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3 股票简称:远兴能源 编号:临2008-04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出售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大”)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远兴能源)101,820,923股(其中包括本公司于2008年4月16日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时认购的2,100,92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9.89%。其中25,000,000股于2008年6月17日取得上市流通权。
2008 年7月24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大的通知,从2008年6月19日至2008年7月23日上海证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34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63% 。本次出售后,上海证大持有本公司股份93,480,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6%,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76,820,923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6,660,000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