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项目获准开展前期工作
2008年07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祥明
⊙本报记者 于祥明
7月25日,记者从中核集团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发文正式同意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这标志着海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也标志着中核集团核电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
海南核电项目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计划采用二代改进型核电技术,建设两台65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该工程将在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国产化率达到7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设备国产化比例,以巩固第二代改进型核电设备的国产化成果,降低制造成本。
为加快海南核电开发建设的步伐,中核集团与华能集团于2007年5月21日共同签署了《核电开发与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07年9月30日,中核集团与海南省发改厅联合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关于开展海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函》;2008年5月20日、2008年6月3日,中核集团分别与海南省发改厅、华能集团联合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海南核电项目建议书;2008年7月18日,获得国家发改委“路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