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参股公司高速公路收费权被收回
2008年07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随着“公路大王”茂盛集团董事长刘根山被拘,一系列负面的连锁反应也显现出来。
上海建工25日披露,公司于2008年7月24日下午,接到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关于收回上海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的决定》的抄件。该决定主送上海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文件指出,“长期以来,你公司存在项目资本金不到位、拖欠应付工程款等违约行为,我局曾多次敦促你公司进行整改,但一直未见根本改善。鉴于上述情况,现根据有关法律及2000年10月签订的《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移交合同》的有关约定,决定收回你公司的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
据悉,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沪青平公司大股东在负责沪青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违约行为。
沪青平公司系上海建工的参股公司,由三家股东组建,其中: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67%股权;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占25%股权;上海建工占8%股权。据悉,上海建工根据该参股公司股东会决议,已足额出资6320万元人民币。
6月5日,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根山被浙江警方刑拘,罪名是涉嫌抽逃巨额注册资本金。据称,目前已有相关银行对于茂盛集团提起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 资料显示,茂盛集团控制或曾经参与的高速公路项目,有上海的“沪青平”、“沪嘉浏”、“同三”、“南环”,浙江的“宁波绕城”、“北仑港”和“甬金”等八条,总里程达900公里以上。
日前,上海建工已派员进入沪青平公司进行资产调查和监管,并正在积极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