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提升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公司拟将5台压力机设备,以设备出售回租的方式,向中航第一集团国际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3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本次交易双方为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中航第一集团国际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一航租赁公司”),交易双方不构成关联关系。
二、一航租赁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航第一集团国际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系国内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5日,注册资本4.3亿元,法定代表人:顾惠忠,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南泉路1261号。经营范围:民用飞机、机电运输设备资产的融资租赁(包括直接融资租赁、回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杠杆租赁、联合租赁)及经营性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实行核定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进出口等经批准的业务,系统集成,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展览,投资,咨询(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物为本公司所拥有的5台压力机设备:四点单动机械压力机(其中一台为13000kN,四台为5000kN),五台压力机原值3500万元,2008年6月30日净值3481.53万元。
四、设备出售回租方案的主要内容
1、租赁年限:3年。
2、租赁年利率: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1-3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40基点进行调整。
3、租金支付方式:以等额年金计算法概算租金共计3691.82万元,分12期支付,每期期末支付租金307.65万元。
4、租赁管理费:共计65.91万元。每租赁年的年初按剩余租金的1%交纳,第一期管理费32万元本公司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支付。
5、起租日:起租日为一航租赁公司支付租赁标的物价款到达本公司指定帐户之日。
6、名义货价:本公司按标的物融资款的千分之一支付名义货价,金额为32000元。在租赁期结束时随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
7、担保措施: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五、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安排
(一)具体运作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一航租赁公司签订的《转让合同》;
(三)公司与一航租赁公司签订的《压力机设备融资租赁合同》;
(四)一航租赁公司与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