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获悉: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曾于2008年2月26日下发编号为【沪公经函(2008)62号】的文件查封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两处房产所有权:1、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5楼、6楼、7楼部分、13楼、22楼部分、26楼、27楼、地下一层甲部及部分车位;2、位于上海市南汇区航头镇航兴北路95弄7幢13号102室,14号101室、102室。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ST宏盛 编号:临2008-051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来自美国 Sheppard,Mullin Richter & Hampton LLP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函件。该函件为一份律师费用清单,函中列明了其代理International Norcent Technology(以下简称“INT公司”)及Norcent Holding, Inc向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破产法院依照美国破产法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经公司向该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进行询问后得知,该函件是法庭给INT公司所有债权人有关申请破产保护的律师费清单。
该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无法就INT是否申请破产保护成立事宜向公司提供更加详细的说明,希望公司直接发函给该律师或者美国法院询证。目前,公司已经向该律师事务所发函进行询证。公司将继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一旦有进一步的信息将及时予以披露。
因INT公司为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要债务人之一,若INT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成立,将会使公司对INT公司应收帐款的回收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截止2008年3月31日,INT公司尚欠我公司货款共计586,368,832.96美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