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推进证券公司合规制度建设
2008年07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高文力
⊙本报记者 高文力
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是证券公司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持续规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证券公司应当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快推进吉林辖区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吉林证监局于2008年7月26日至27日在长春举办了吉林辖区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研讨班。
吉林证监局局长江连海指出,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是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持续规范发展的内生性需求,是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重要保障,是实现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我约束三者有机结合的前提,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各证券公司一是要充分认识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意义,合规管理要从公司高层做起,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都应承担相应的合规管理责任。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部门,设立合规总监,优化合规管理流程,将合规管理与公司业务实现“无缝对接”。三是要在公司树立合规管理的企业文化,让合规管理成为每一名员工的责任。四是充分利用本次研讨班学习机会,吸取借鉴国内外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加快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在年底前得到全面实施。
中国证监会相关专家就国内外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理论、对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解。国金证券和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相关人员分别介绍了本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参会人员分成四组,就推进本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吉林辖区两家证券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经理、副经理,各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