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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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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新“三定”规定出台
    2008年07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于祥明
      ⊙本报记者 于祥明

      

      国土资源部27日正式对外公布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新“三定”规定,新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国土资源部的宏观调控职能,强调了资源优化配置,突出了资源性资产管理。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说,国土资源部新的“三定”规定使其职责有了拓展,机构设置有了增加。一个主要变化是突出了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取消了相关职业技能鉴定、颁证职责,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将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交给行业协会。

      新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宏观调控职能,明确了国土资源部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个基础性规划的功能,强化了国土规划的空间控制作用。进一步赋予国土资源部宏观调控职能,明确了国土资源部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和措施等职责,并为此增设调控与监测司。

      新规定更加强调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突出资源性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