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地区签外贸合作备忘录
2008年07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在日前天津举办的首届“环渤海地区外贸工作联席会”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七省区市和大连、青岛共同签署“环渤海地区外贸合作备忘录”,以推进区域对外贸易合作的一体化和便利化。
随着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天津滨海新区确定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渤海地区的外贸发展面临着重大的历史机遇。如何充分利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优势,进一步深化本地区外贸领域的合作,实现区域外贸的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成为各省区市关注的焦点。
“环渤海地区外贸合作备忘录”指出,将在合作备忘录基础上,建立定期沟通与协调机制,积极推进区域对外贸易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并探索区域对外贸易一体化和对外贸易便利化。同时,环渤海地区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自主出口品牌建设、联合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构筑环渤海对外贸易发展的整体品牌。
2008年上半年,环渤海地区外贸进出口合计达3128亿美元,占到了全国的四分之一,天津口岸进出口货值的46%来自其他八个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