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名,代表公司股份9248.2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1.63%,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人等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9248.2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公司章程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实施。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9248.2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 0股。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见证律师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