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8年7月1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本次会议于2008年7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的公告》。
上述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9日
附件: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精神和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辖区内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做出的安排和部署,公司于2007年度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整改同时接受了北京证监局的现场检查。为巩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遵照中国证监会部署,公司继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工作,现将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200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于2007年6月16日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了披露。接受公众评议。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根据监管部门新近出台的规章,公司部分现有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整改情况:公司已经修改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根据最新法规,公司尚需制定一些新的规章制度。涉及担保、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原来是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范,为了细化相关制度,将从公司章程中单列出来,制定专项制度。
整改情况:公司新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投资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守则》。(2007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公司总部通常做法是集中组织高管、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等核心人员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再要求在部门或分、子公司内部学习。但是,由于公司规模大、人员多,很难保证所有员工都能做到熟悉所有规章制度。
整改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对内部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为《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涉及到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
4、投资者接待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整改情况: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制度,制作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备查登记表,做好来访者的登记、谈话内容记录等工作。在办公场所准备好可以提供给来访者的有关资料等。
二、现场检查整改情况
2007年9月20日-21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于2007年10月23日下发了《监管意见书》。公司针对《监管意见书》,报送了整改计划。根据公司整改情况,北京证监局于11月20日下发《关于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评价意见》,对公司整改情况进行评价。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进一步开展专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保证专业委员会发挥提供专业意见的作用。
整改情况:公司已经确定投资部为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平台,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平台,人事部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平台。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将利用上述工作平台,进一步开展具体工作,发挥专业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的作用。
2、进一步修订完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程序,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
整改情况:公司已修订相关制度,在《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中,增加了公司向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委派董事、监事的程序;子公司派出董事在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需先经上市公司各级会议审议的报告程序,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2007年10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为了规范管理董事、监事及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检查组建议相关制度中增加董事、监事及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向公司董秘咨询的流程。
整改情况:公司已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守则》,增加了董事、监事及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向公司董秘咨询的流程。(2007年10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应进一步加强内审部门的职能,除对门店审计外,对公司整体内控制度执行进行全面监督。
整改情况:公司承诺进一步加强内审部门的职能,该部门除对门店审计外,将对公司整体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5、内审制度中应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内审部门报告制度和工作流程,特别体现内审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交流方式、内容和程序。
整改情况:公司在《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增加了内审部门报告制度和工作流程,以及内审部门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交流方式、内容和程序等内容。(2007年10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按新会计准则修订财务制度,保证公司财务制度符合公司经营模式、业务发展的特点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整改情况: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修订财务制度,保证公司财务制度符合公司经营模式、业务发展的特点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于2007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治理整改报告》并在制定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截止2008年6月30日,经逐条检查,上述在公司自查和证监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已整改完毕,通过整改,公司目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资金内部流程和决策机制健全,设立了内控执行情况的核查制度及执行机构、责任追究机制,有效提高了公司违规资金占用的防范能力。公司关联交易符合规范要求,公司不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完善,信息披露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按时向北京市证监局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