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08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29)。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
1、增加第十四条:
公司向外部使用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财务报表时,应同时间和同内容以业绩快报的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原第十四条及后面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2、在原第二十四条中增加: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公司不得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未公开信息。
3、增加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本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之事件时,应及时告知公司,未及时告知的,由董事会秘书以书面方式问询。
原第二十五条及后面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4、增加第五章: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司证券部是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事务。
第三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时签署的文件、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等,由证券部负责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三十九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原第五章及后面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5、增加第九章: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五十五条 由于有关人员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应对该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另有处分的可以合并处罚。
第五十六条 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嫌违法的,按《证券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违反规定人员的责任追究、处分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吉林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原第八章及后面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6、删除原第五十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其他条款的序号及条款中相互援引提及的序号根据最终修订的结果作相应调整。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08-029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吉林监管局《关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建议》的要求,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及时整改。2007年11月21日,公司第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07-022号公告。
公司根据吉林证监局《关于2008年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吉证监发[2008]119号)的规定,对照文件要求,对自查事项重新进行梳理。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监管局提出的整改建议
吉林监管局就公司在治理专项活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1、公司尚未建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在股改中承诺的股改后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尚未实施,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未达到全体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2、公司没能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及时报送吉林监管局。
二、公司完成的整改情况
1、2007年12月29日,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工作细则的议案》、《聘任姚德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赋予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另外,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提名,董事会聘任姚德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使独立董事人数达到了规定的要求。公司也按期完成了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中提出的整改计划。
2、公司在相关信息披露后,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吉林监管局备案,没有发生遗漏。
三、公司尚未完成整改情况
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将结合控股股东一汽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而适时推出。公司将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在适当的时机启动。
四、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在对自查事项重新进行梳理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增加了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规范了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通过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化运作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公司将根据出现的新情况,不断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