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转增2股,每股转增0.2股;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人民币,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9元人民币。
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1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8月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8月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8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8年7 月 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公告。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度。
2、具体方案:
(1)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8,464,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年度共分配股利10,684,649.83元。
(2)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8,464,98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13,692,997股。
3、发放对象:截止2008年8月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现金红利按10%的税率应缴税0.001元/股,因此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09元/股。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1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8月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8月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8日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的办法:
(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本的方法:
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从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股票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分配和转增股数 | 本次分配和转增后总股数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
境内法人持股 | 272,907,128 | 54,581,426 | 327,488,554 | 25.54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 272,907,128 | 54,581,426 | 327,488,554 | 25.54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人民币普通股 | 795,557,855 | 159,111,571 | 954,669,426 | 74.4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795,557,855 | 159,111,571 | 954,669,426 | 74.46 |
三、股份总数 | 1,068,464,983 | 213,692,997 | 1,282,157,980 | 100 |
六、本次实施分配和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282,157,980股摊薄计算,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121元。
七、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451-53666028 联系传真:0451-53666028
3、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16F
4、邮政编码:150001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600811 编号:临2008--01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承诺
履行情况公告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8月实施,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实业)在股改中作出了有关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即“东方实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24个月内,将在适当时机增持股份” 。
近日,公司接到东方实业通知,截止2008年7月24日,东方实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净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57,142股,具体如下:
东方实业自2008年3月26日至2008年7月24日,共计增持公司非限售流通股7,357,142股,支付资金7,692.5万元,扣除东方实业2007年4月减持的3,000,000股(考虑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影响数为3,600,000股),净增持3,757,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本次增持后,东方实业共持有公司股份298,939,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8%,其中:限售流通股272,907,128股,无限售流通股26,032,764股。公司进行股改工作时聘请的中介机构针对股改工作中大股东增持股份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已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