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
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33.33%股权
及金隅集团将所持太行华信股权托管给金隅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通知,中国华融已将所持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行华信”)33.33%股权转让给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股份”)。转让完成后,金隅股份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太行华信股权为33.33%。
公司接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通知,金隅集团将所持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61.67%的股权委托给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在管理期限内,金隅股份有权自行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太行华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目标股权所代表的股东表决权。
本次太行华信股权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交易各方的其他相关信息及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承诺请参见金隅集团于2007年10月27日公告之《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53 股票简称:太行水泥 编号:临2008--21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一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7月29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公司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告》([2008]第27号)及河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冀证监发[2008]89号)的要求,公司撰写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
经公司9名董事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公司制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2008]第27号)的有关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经公司9名董事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