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7月26日我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下简称“半年报及摘要”)中,由于工作不慎出现笔误,现更正如下:
1、半年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原为“-0.078元”,现更正为“-0.077元”;相应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长比例”由“-558.82%”更正为“-552.94%”;
2、半年报及摘要“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原为“2,682,656.43元”,现更正为“3,555,724.90元”;
3、半年报及摘要“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原为“17,332,352.78元”,现更正为“30,873,109.46元”;
4、半年报及摘要“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上期数” 原为“41,715,187.02元”,现更正为“-54,776,999.82元”;
5、半年报“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部分“第八项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现金的期末余额上期数”原为“246,636,776.20元”现更正为“191,859,776.38元”、“减:现金的期初余额上期数”原为“288,351,963.22元”现更正为“246,636,776.20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原为“-41,715,187.02元”现更正为“-54,776,999.82元”。
6、半年报“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部分“第八项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1、应收账款”中:“(3)应收账款期末欠款前五名明细情况”“纪梵喜服饰有限公司金额”原为“16,30,00.00元”变更为“8,430,000.00元”;其对应的“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原为“10.92%”变更为“5.47%”;“(3)应收账款期末欠款前五名明细情况合计金额”原为“50,925,839.99元”变更为“42,525,839.99元”;其对应的“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原为“33.04%”变更为“27.59%”。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感歉意。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35 股票简称:中兵光电 编号:临2008-053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案件调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有关人员超比例持有我公司股份情况进行调查,请我公司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