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电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东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78号)文件,现将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网电价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价调增情况(含税):
单位:元/千千瓦时
序号 | 发电公司 |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调整前电价 | 调整后电价 | 调增额 |
1 | 浑江发电公司1-4号机组 (转移电量) | 25 | 361.30 | 366.00 | 4.70 |
2 | 二道江发电公司 | 20 | 361.30 | 366.00 | 4.70 |
3 | 浑江发电公司5、6号机组 | 40 | 313.60 | 334.70 | 21.10 |
4 |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 25 | 361.30 | 366.00 | 4.70 |
注: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电价调整从2008年7月1日起(抄见电量)执行。
三、电价调增后,公司下半年预计增加收入约3,500-4,000万元(随下半年电量变化而定)。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08年7月28日,在长春召开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治理自查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治理自查报告的议案》。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证券代码:000875 公告编号:2008-01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
情况的说明
一、 关于限期整改问题是否在限期内整改完成的问题
2007年9月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在公司治理专项整改意见中,提出四条整改意见,即:第一,公司要从根本上建立起防范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第二,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尚待进一步完善。第三,公司没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吉林证监局。第四,公司要对整改方案尽快予以落实。
2007年10月—12月间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四条整改意见的落实工作。其中:
1、2007年12月19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
2、2007年9月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问题,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吉林监管局报送有关材料。
3、关于建立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问题,公司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公司要求财务与产权管理部是负责处理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求从规范关联交易入手,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项下的约定,绝对不允许发生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并列入公司工作考核事项,逐级落实。为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发生的机会,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电投集团公司、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已将其在吉林省境内的资产、股权委托吉电股份管理,包括其控股发电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二、关于未完成的原因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对整改责任人的惩罚措施)问题
公司没有未完成的情形。
三、关于持续改进性问题的整改效果及公司下一步的改进计划问题
建立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问题,公司目前的整改措施可以有效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四、关于本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尚未制定《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
措施:公司将在近期制订上述制度,以规范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工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