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与四川聚溢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司于2008年7月24日收到法院传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四川聚溢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聚溢公司”)
2、诉讼起因
2000年6月底以前,因本公司与聚溢公司合作,本公司为聚溢公司的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武侯花园大楼垫款5000万元。之后,聚溢公司偿还了部分垫款。2003年2月10日,本公司与聚溢公司达成《借款协议》,对以前借款4330万元进行了确认,并于2003年3月聚溢公司就欠款以武侯花园一层8934.22平方米提供了抵押担保。协议签订后,聚溢公司偿还了部分欠款,目前尚余2165万元至今未付。
3、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被告2003年2月10日签订的《借款协议》无效。
(2)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2165万元及赔偿原告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1038.89万元(从2003年2月10日起,按银行同期1年期的贷款利率计算)。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判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就该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2008)成民初字第53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3、(2008)成民初字第534号《传票》。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