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7月19日发出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08年7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将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11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8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
六、会议审议议案:
1) | 审议《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2) | 审议《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
3) | 审议《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4) | 审议《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七、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2、截止2008年8月1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8年8月7日-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伟成、殷丽莉
联系电话:010-68095020、68095021
传 真:010-68095069
邮政编码:100037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个人股东,请于登记时间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08年8月8日下午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九、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附: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1) | 审议《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2) | 审议《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
3) | 审议《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4) | 审议《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时间
2008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 明 |
738962 | 中鲁投票 | 5个 | A股股东 |
三、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738962;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序号,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如下表: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五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99.00元 |
1) | 审议《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1.00元 |
2) | 审议《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 2.00元 |
3) | 审议《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0元 |
4) | 审议《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00元 |
5)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四、计票规则
1、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五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五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五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