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08-03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公司董事长陈丽芬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问题的自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