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全体九名董事审议了本次董事会议案,以书面形式发表了表决意见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问答》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