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股东等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08年07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6
关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与大股东等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根据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号)要求,公司对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截至2008年6月30日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列示如下:(见下表)
上述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不属于56号文禁止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无锡天奇车架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的经营性往来,主要系工程款,因金额较小,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无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2、无锡昌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下的股东,与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本公司支付的新厂区建设工程款。该公司2005年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取得本公司新厂区厂房的建设任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招投标项目可免于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与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天奇置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无锡天奇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天奇置业公司开发房地产提供的资金资助。
二、公司不存在没有披露的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公司不存在大股东或其关联公司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本公司资金事项。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8日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列示如下: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与天奇股份公司关系 | 会计报表科目 | 2007.01.01 余额 | 借方发生额 | 贷方发生额 | 2008.06.30余额 |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占用原因 | 偿还方式 | 是否属于56 号文禁止的违规 | 资金占用本期增(减)占期初余额的比例 | |||||
1.无锡天奇车架有限公司 | 天奇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天奇集团公司之子公司 | 应收账款 | RMB | 323,713.45 | RMB | 589,060.91 | RMB | 597,119.90 | RMB | 315,654.46 | RMB | 45,713.45 | 工程款 | 银行存款 | 否 | -2.49% |
2.无锡市昌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天奇股份公司股东 | 预收账款 | 230,209.02 | 397,265.80 | 138,574.00 | -28,482.74 | 1,424.14 | 工程款销售配件 | 银行存款 | 否 | -112.37% | |||||
应付帐款 | 24,039,627.00 | 2,440,000.00 | 32,952,300.00 | -6,472,673.00 | - | 预付厂房建造款 | 银行存款 | 否 | - | |||||||
3.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 | 天奇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与该公司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 其他应付款 | 56,201,702.00 | 144,174,102.00 | 119,525,500.00 | 31,553,100.00 | - | 天奇置业房地产开发 | 银行存款 | 否 | - | |||||
RMB | 80,795,251.47 | RMB | 147,600,428.71 | RMB | 153,213,493.90 | RMB | 25,367,598.72 | RMB | 47,13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