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7月2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以通讯审议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王光新先生因公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书面回复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说明》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黄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黄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独立董事林永经、黄政云先生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于聘用公司高管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出的,副总裁人选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选举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作出的相关选举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编号:临2008-026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7月2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以通讯审议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6人,王光新先生因公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书面回复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竞投土地的议案》;
公司经过前期充分的调研和准备,拟竞投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一块标的名称为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东四电信综合业务楼项目之土地使用权。
标的名称: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东四电信综合业务楼项目之土地使用权。
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京东国用2004出字第A00326号。
该项目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南临干面胡同,东临社区道路,西邻东四南大街、北临史家胡同。土地规划用途:综合、地下车库;规划占地面积:10194.7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194.71平方米,代征地面积30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9585.03平方米.其中,地上24778.64平方米,地下14806.39平方米。
授权董事长林端先生全权处理拍卖相关事宜。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事项:关于竞投土地的议案;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编号:临2008-027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土地的公告
经北京市产权交易所于2008年7月31日确认,本公司经公开竞投获得北京市京东国用2004出字第A00326号综合用地,该项目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南临干面胡同,东临社区道路,西邻东四南大街、北临史家胡同。土地规划用途:综合、地下车库;规划占地面积:10194.7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194.71平方米,代征地面积30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9585.03平方米.其中,地上24778.64平方米,地下14806.39平方米。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41亿元。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