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7月25~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7月25日以公司OA系统及E-mail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为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3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及担保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原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金银湖公司)在2007年6月21日至2008年7月1日期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500万元提供的担保贷款,将在近期陆续到期。为保证金银湖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要,同意为金银湖公司在2008年7月3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本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一年期短期流贷1000万元、电费专项贷款 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本金及其利息和费用。保证期间为自起算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银湖公司系本公司拥有权益96.36%的控股子公司,其他3.64%股权由三明闽新(集团)建材有限公司(三明闽新公司)持有,三明闽新公司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金银湖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9日,注册地在福建省永安市大湖镇金银湖工业园区,注册资本1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友栋。金银湖公司主要经营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和销售,主要资产为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系统,于2006年1月1日正式投产。20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5.22%、2008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62.40%,其他有关财务数据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7年12月31日 | 2008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7062.57 | 34434.28 |
负债总额 | 24172.76 | 21488.69 |
其中:短期借款 | 9780 | 7840 |
长期借款 | 7000 | 7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60 | 3060 |
净资产 | 12889.81 | 12945.59 |
项目 | 2007年1~12月 | 2008年1~3月 |
营业收入 | 21946.62 | 5111.50 |
利润总额 | 2193.02 | 151.18 |
净利润 | 1433.50 | 113.38 |
二、董事会意见
基于金银湖公司良好的银行资信、较好的偿债能力以及本公司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其全面承包经营的实际状况,董事会认为,对金银湖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并不会对本公司带来重大风险,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即为保障本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来源。2007年金银湖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占本公司合并净利润(5414.56万元)的26.47%,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6.10万元。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3000万元在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26000万元,实际担保发生额(未含本次担保)为21295万元,分别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92683.06万元)的13.49%和11.05%,其中: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3100万元(其中为金银湖公司提供担保225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8395万元(其中为金银湖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17895万元,未含本次担保。),分别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1.99%和9.55%;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实际发生额为29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