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2008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08-019
转债代码:110971 转债简称:恒源转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司法划转通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8)榕民破字第2-2-105号)通知:关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申请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一案,法院作出的(2008)榕民破字第2-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为确保全体债权人依法公平受偿,保障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冻结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持有的证券及红利,冻结包括孳息(派发红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冻结期限从2008年7月28日至2010年7月28日止。
2001年6月,我公司大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闽发证券开户。因闽发证券进入破产程序,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将被冻结。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我公司股份为104,640,956股,占公司总股本55.54%,将依法从2008年7月28日至2010年7月28日被冻结。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