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7月25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8年7月31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自查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08-038号《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自查报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7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4 股票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08-038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27号文,以及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号)的文件精神,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组织人员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核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
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合计支付2,889.19万元,为向其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以及员工餐厅餐费;公司收到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支付的商标许可使用费100万元;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合计支付1,644.72万元,主要为向其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根据“满就送购物券”促销活动协议支付的有关费用等;公司向江苏苏宁银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餐饮、会务费用182.40万元;公司向南京钟山国际高尔夫置业有限公司索菲特钟山高尔夫酒店支付餐饮、会务费用7.54万元。
除上述往来外,不存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且无资金往来余额。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的审批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租赁苏宁电器大厦部份楼层。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许可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使用公司部份注册商标。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江苏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租赁商贸世纪大厦部份楼层。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南京地区连锁店联合苏宁银河国际购物广场共同举办“满就送购物券”的促销活动。
上述关联交易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予以回避,未行使表决权。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经营性往来,且因数额较小,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发生时,按规定履行公司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披露情况。
2008年2月29日,公司在对外发布的《2007年年度报告》、《关于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等公告中对公司2007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没有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五、公司关于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机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公司已在《章程》中明确了制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占用即冻结”机制的具体措施,并明确了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的程序。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同时,在章程中还明确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
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详细规定了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应遵循的原则: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决策权限、审批程序、披露要求等予以明确。一直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有效的保护了公司资产不受损害,也保障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内部审计机构在关联交易中的审核作用,公司内部有效的加强对关联交易的控制;同时,保荐机构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从外部有效的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
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是一个需要公司时刻警惕和长期规范的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夯实规范运作的基础,在公司内部杜绝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大股东行为以及健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责机制;同时公司还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其充分意识到资金占用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外部消除资金占用的可能性。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