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海外
  • 8:专版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创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专栏
  • B7: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8:汽车周刊
  • C1:披 露
  • C2:信息大全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2008 年 8 月 1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2版:财经要闻
    7月CPI料降至6.5%左右 信贷政策有望边际调整
    6月份宏观经济重返“绿灯区”
    上半年农村地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0%
    央行拟成立汇率司 更好地推进未来汇率改革
    发改委:
    《反垄断法》有利于制止价格垄断
    国家能源局“亮点”有几多?
    8月1日成品油涨价传言不实
    国家能源局:
    解决电煤紧张 发展替代能源
    纽交所高增长板今年迎来首家中国公司IPO
    台行政当局松绑陆资投资台股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家能源局“亮点”有几多?
    2008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31日结束的国家能源局成立大会上说,国务院批复的“三定”方案中,赋予了国家能源局一系列新的重大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在具体的职责中,国家能源局有一些原国家能源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国防科工委没有的“新东西”,这成为它的重要“亮点”。

      首先,“三定”方案明确: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其次,能源科技和能源重大装备工作放到了国家能源局。“能源行业的新技术、新设备很多,还要推广利用,做好这项工作不容易。”张国宝说。

      对于能源价格管理这一广受关注的职责,“三定”方案表述为:国家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

      “这个描述很清楚,能源价格必须与国家总的价格体系相衔接,每个行业管理机构都来管理价格恐怕不行,国家还需要一个总的平衡。”张国宝指出。

      “三定”方案的另外一个亮点,是明确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为此,国家能源局将成立一个专门的“国际合作司”。

      近年来,我国在能源领域加快了对外合作步伐。国家能源局成立后,作为中国政府的能源主管部门,可以对等地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

      去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快速上涨,曾一度突破147美元/桶。管理国家石油储备,首先要做的是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

      根据“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还将承担管理国家石油储备的职责,原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石油储备中心,划归国家能源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