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金融·证券
  • 4:时事·海外
  • 5:上市公司
  • 6:产业·公司
  • 8:信息大全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焦点
  • T4:艺术财经·焦点
  • T5:艺术财经·专题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8 年 8 月 2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32版:信息披露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
    补充承诺的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管买入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08-020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2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8月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28,992,000股,占总股本的56.45%,本次会议无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参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胡云峰先生主持。

      经大会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董监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崔桂亮先生、杨启典先生、熊铁虹先生、丁金礼先生、梅野雅之先生、张一先生、黑木直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

      崔桂亮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杨启典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熊铁虹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丁金礼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梅野雅之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张一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黑木直树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2、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泽源先生、张玉明先生、罗栋梁先生、马占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

      张泽源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张玉明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罗栋梁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马占国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3、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孟召永先生、孙洪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

      孟召永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孙洪斌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4、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份条款的议案

      根据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需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故将《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凭卫生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生产、经营)。”。

      同意票3票,代表428,99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5、通过了修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部份条款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简化程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中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二)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同意票3票,代表428,99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张梅英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08-02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8月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杨启典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1、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启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梅野雅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熊铁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4、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赵惠卿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李军先生、武平仁先生、刘莉女士、黑木直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明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孙欣女士为总工程师。

      5、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丁金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

      6、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詹齐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启典先生、梅野雅之先生、熊铁虹先生、黑木直树先生、丁金礼先生简历见2008年7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赵惠卿先生、李军先生、武平仁先生、刘莉女士、黑木直树先生、张明扬先生、孙欣女士、詹齐安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出据了关于对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上述人员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通过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见附件二。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一日

      附件一:高管人员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关于对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附件一:高管人员简历

      赵惠卿先生 1966年4月生 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

      历任徐州粮食学校教师、徐州市粮食局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科)处长、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2005年8月至2008年7月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

      李军先生 1961年10月生 大专

      历任铜山县八一工具厂业务经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中心经理、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

      刘莉女士 1965年12月生 本科学历 市场总监

      历任在铜山冶金机械厂工作、农业银行徐州市支行工作、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财务部副部长、销售中心财务部长、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财务总监、销售中心经理、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

      1999年8月至2004年8月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武平仁先生 1955年1月生 大专学历

      历任徐州师范大学讲师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划中心经理、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

      张明扬先生 1961年8月生 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 会计师

      历任铜山县吴邵供销社会计、铜山县化学工业公司财务股长、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中心经理、总会计师、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中心经理。

      詹齐安先生 1972年5月生 经济学学士

      历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从事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工作、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部长、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行政中心行政助理。

      孙欣女士    1963年5月生    硕士学位

      历任北京市食品研究所工程师、美国加州理工大学乳制品技术中心访问学者、

      现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研发中心经理。

      附件二:独立董事关于对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根据公司提供的熊铁虹先生、赵惠卿先生、李军先生、刘莉女士、武平仁先生、黑木直树先生、丁金礼先生、张明扬先生、孙欣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

      二、上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上述人员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通过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三、根据我们所能了解的情况,认为上述人员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受聘的工作岗位职责的要求,对公司的经营有利,从而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有利。

      独立董事:    张泽源     张玉明

      罗栋梁     马占国

      2008年8月1日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08-022

      徐州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8月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孟召永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选举孟召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