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特批允许包括华禹水务产业投资基金、东北装备工业产业投资基金、天津船舶产业投资基金、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等四只产业投资基金筹建,这是自首批第一只天津滨海新区的渤海产业基金以来第三批获批筹建的产业基金。据悉,国家发改委将调整监管思路,不再推出新的产业试点基金。
三批共10只基金获批
据了解,国内产业投资基金一直由各地政府上报国家发改委,并经国务院审批后以试点形式组建运作。近年来,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逐步提速,从2006年11月第一批产业投资基金即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到2007年8月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扩大关于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试点请示,批准山西能源基金、广东核电产业基金、上海金融基金、中新高科产业投资基金和绵阳科技城产业基金等五个作为第二批产业基金试点,再到最近第三批四只产业基金的“出笼”,截至目前,经国家批准试点的产业投资基金已达10只,总计募资规模1400多亿元。不过,除最先获批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已有实质性投资项目外,第二批的五只产业基金尚未有正式投资运作。
作为第一家经国务院批准的、额度200亿的人民币基金试点,渤海产业基金首次募集的资金规模达到了60.8亿元,出资方来自社保基金、国家邮政局、国家开发银行和中银国际等机构。到目前为止,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共投资了两个项目——15亿元购买天津钢管集团不到20%的股权;9亿元购买成都商业银行近9.23%的股权。前者是基金所在地区内的国有企业,后者则是具有国有性质的金融企业。
相对于渤海基金,第二批获批的五只产业基金的步伐则显得稍微迟缓了些,五只基金的管理团队尚未最后全部确定,至今未有一家基金宣布正式投入运作。不过,这样的情况或许即将改变,第二批获批的产业基金中,募资规模(60亿元)相对较小的绵阳科技城产业基金有望于近期启动。据四川绵阳市的一位政府官员透露,负责该基金运营管理的中信基金管理公司正向相关投资机构做最后确认,估计8月下旬就可以敲定实际投资人,并于今年年内启动投资操作,资金主要投向绵阳科技城内的高科技企业。
与此同时,规模为200亿元的上海金融基金也已开始募集资金。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潘英丽教授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海金融基金”作为金融发展基金,是带动上海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一个重要推手。上海国际集团、中金公司与其他本地机构将合资设立上海金融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共同管理这200亿元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上市前金融机构股权等。
据悉,中金公司主要以资产管理人的身份出现,负责具体的投资团队组建。管理团队则会在平衡多方利益的情况下选定。在资金募集方面,主要由基金发起人上海国际集团募集,募集对象可能主要集中于资金雄厚的机构,比如全国社保基金、地方社保基金、地方企业年金等。上海发改委人士表示,金融产业基金的200亿规模对上海而言并不算多,但上海可以通过这只基金,给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本身的发展带来示范以及聚集效应。这也是为上海建立私募基金中心的目标提速。
在第三批获批的产业基金中,规模达200亿元的天津船舶产业投资基金颇为引人瞩目。据悉,天津市政府正在协调该基金出资人的问题,总部在天津的中通远洋物流集团公司希望成为主要发起人之一。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此前曾透露,天津船舶产业基金未来将选择两种方式——一是股权投资形式,一是租赁形式,整体模式类似德国KG船舶基金。
变审批制为核准制
据了解,在上述三批产业基金获批后,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决定不再推出新的产业试点基金。此前,由发改委正在拟定中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总体方案》也将终止,转而制定管理范围更广、包含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在内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而该管理办法的核心之一在于:今后规模在50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将由以前的审批制变为核准制。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就此指出,对产业基金的管理不再进行审批,而是明确游戏规则。比如基金模式、基金管理人资格、合格投资人资格等,“市场化才是产业基金监管的方向。”
在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维教授看来,国家决定不再推出新的试点基金,并非是在否定产业基金的作用,而是一种监管思路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由审批制变为核准制,将大大促进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壮大。可以相信,一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出台,行业得到进一步规范之后,全国将会掀起股权投资的新热潮。
陈维教授表示,审批制带有鲜明的行政色彩,批准或不批准背后的原因比较模糊,相对来说透明度比较小;而核准制则比较开放,只要产业投资基金或股权投资基金的各方面都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应该可以获批成立。而产业投资基金与股权投资基金也不同,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侧重于投资特定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则不受这一限制。目前中国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比较强烈,而国家的紧缩政策使小企业融资很困难,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产业投资基金就是其中的一条途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通过参股的方式,为中小企业尤其是那些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帮助,加快其发展步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产业基金的介入,会给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带来相当的冲击。当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或许会成为这种冲击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