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9,928,666股,由于苏显泽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苏显泽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出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以此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6,568,446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8月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方案要点:
所有流通股东以10送3.5股的比例获付15,470,000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8月1日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2005年8月8日。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8月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49,928,666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2.62%、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02.64%和公司股份总数的11.2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苏泊尔集团 | 106,259,804 | 647,804 | 0.16% | 1.33% | 0.14% |
2 | 苏增福 | 44,800,568 | 44,800,568 | 11.33% | 92.1% | 10.09% |
3 | 苏显泽 | 4,480,294 | 4,480,294 | 1.13% | 9.21% | 1.01% |
合 计 | 155,540,666 | 49,928,666 | 12.62% | 102.64% | 11.24% |
注:1.苏显泽先生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680,294股,其中上表所列示4,480,294股为股权分置改革所产生的限售流通股,其余1,200,000股为苏显泽先生由于苏泊尔实施股权激励所获得的股份。2. 由于苏显泽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苏显泽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出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限售股份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锁定。
3、根据苏泊尔集团、苏增福、苏显泽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2009年8月8日之前,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3.50元(若在出售股份之前苏泊尔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由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10派2,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10派2,2007年度实施了10转增10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因此上述价格调整为6.55元。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2005年8月8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36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3.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24个月内其持有苏泊尔股份占苏泊尔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0%;2005年8月8日起的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每股人民币5.90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则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上以不高于5.90元的价格增持苏泊尔股票,直至买足600万股或苏泊尔的股票价格高于5.90元;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苏泊尔集团同时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若苏泊尔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况,苏泊尔集团将代其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的对价股份。 | 严格履行承诺 |
苏增福 |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2005年8月8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36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3.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 严格履行承诺 |
苏显泽 | 同上 | 严格履行承诺 |
四、此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2006年8月8日,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台州丹玉包装印务有限公司、黄墩清、黄显清、廖亮、苏艳、曾林福持有的12,833,40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详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8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五、股份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境内法人股 | 106,259,804.00 | 23.93% | 105,612,000 | 23.78% |
境内自然人股 | 61,280,862.00 | 13.81% | 12,000,000 | 2.71% |
境外法人股 | 227,857,896.00 | 51.31% | 227,857,896.00 | 51.31%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小计 | 395,398,562.00 | 89.05% | 345,469,896.00 | 77.8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人民币普通股 | 48,641,438.00 | 10.95% | 98,570,104.00 | 22.2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小计 | 48,641,438.00 | 10.95% | 98,570,104.00 | 22.20% |
三、股份总数 | 444,040,000.00 | 100.00% | 444,040,000.00 | 100.00% |
六、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核查情况,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就苏泊尔集团、苏增福、苏显泽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2. 苏泊尔集团、苏增福、苏显泽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3. 苏泊尔集团、苏增福、苏显泽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尚未完全履行承诺前出售股份的情形;
4. 苏泊尔集团、苏增福、苏显泽出售所持有股票不涉及额外的国资和外资管理程序,本次符合条件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5. 在2010年8月8日之前,苏泊尔集团所持有的苏泊尔股份数量不得低于105,612,000股,自2008年8月8日起,苏泊尔集团所持有的其余647,804股苏泊尔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若在出售股份之前苏泊尔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应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 自2008年8月8日起,苏增福所持有的44,800,568股苏泊尔限售流通股以及苏显泽所持有的4,480,294股苏泊尔限售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7. 在2009年8月8日之前,苏泊尔集团、苏增福、苏显泽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6.55元(若在出售股份之前苏泊尔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8. 由于苏显泽目前仍担任苏泊尔董事长,其减持苏泊尔股份尚需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不存在垫付对价偿还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由于苏显泽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苏显泽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出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限售股份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锁定。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3、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