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009,275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8年8月1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8月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8月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8月11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 在上述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只有当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连续5个交易日)宝胜股份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7.80元(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份 。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的分配、转增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05年末12,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股本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由120,000,000股增加至156,000,000万股;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由53,917,500股增加至70,092,750股,持股比例为44.931%不变。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持股无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宝胜股份相关股东已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宝胜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009,27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8月1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 70,092,750 | 44.931 | 7,009,275 | 63,083,475 |
合计 | - | 70,092,750 | 44.931 | 7,009,275 | 63,083,475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公司2005年8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2006年8月11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79,675股上市为第一次上市流通;2007年8月13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852,575股上市为第二次上市流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009,275股上市为第三次上市流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70,092,750 | -7,009,275 | 63,083,475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
8、其他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85,907,250 | 7,009,275 | 92,916,525 |
B股 | ||||
H股 | ||||
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
股份总额 | 156,000,000 | 156,000,000 |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8月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