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以来独家报道的“上海车险市场违规现象”的系列调查,又有最新消息传来。本报记者昨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今日(8日)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将牵头组织在沪二十多家经营车险的财产险公司签署车险自律公约,公约将于8月11日开始执行。多家外资财险此次也将加入自律队伍。
与前两年的车险自律公约相比,今年的自律公约共增加了几项违约处罚条款内容,处罚的力度随着违约次数的增多而升级,这也是迄今为止沪上车险监管最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凸显出监管部门重拳整治车险市场的决心。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下半年将着力规范车险市场发展。
从处罚保险公司到处罚相关责任人,是自律公约这次修改的最大变化。根据补充条款内容,经营车险业务的财险公司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公司有违约行为,第一负责人要承担主要责任。
当保险公司第二次违约时,监管部门或将对违约公司主要负责人监管谈话;当有公司第三次违约时,除行业通报外,还将面临撤换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暂停违规机构三个月车险业务。
上海将成立车险专项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组成方案另行制订)进行例行检查,实现对车险市场的长期有效监管,上海保监局也可能会参与检查行列。而有了上海保监局的加入,无疑将使检查力度和深度更进一步,对于车险违规现象的遏制有较为深远的意义。
在上海保险同业公会上月起草的修改方案中,计划将原先“15%的商业车险手续费上限”的约定,修改为“车险业务市场份额大于3%的公司,手续费上限为18%,市场份额小于3%的公司,手续费上限为20%”。
不过,在上月底征求保险公司的意见后,上海的商业车险手续费上限将保持原有“15%+4%”的水平不变。“主要考虑到各家保险公司报到保监会的精算费率一直都是‘15%+4%’,如果自律公约单方面上调手续费上限,在操作上有一定难度。”一家财险公司负责人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