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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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08年8月1日以书面和传真发出通知,于2008年8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延良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64天的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利得盈”,并通过该产品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信托贷款人民币3亿元(具体数额以借款实际发放金额为准),资金成本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贷款资金用于正常经营所需资金。
相关方案拟定如下:
●基础资产构成
中国建设银行将理财产品所有认购资金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取得“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投资者按其认购金额占该理财产品项下所有认购资金的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收益和风险。
●基础资产运作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将理财产品所有认购资金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名义向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作为该信托贷款的信托贷款保管服务人。
●参与主体
资金信托委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信托受托人及信托贷款贷款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贷款借款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信贷资产保管服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
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