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8月8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各位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邢继军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表决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再次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2008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已出售除权后的中国民生银行股票6500万股,所获资金3.92亿元(未扣各种税费),用于支付收购方正证券持有的对泰阳证券106,508,000元的出资额,占方正证券吸收合并泰阳证券后出资总额的6.44%。
年初以来,我国资本市场股票指数持续下跌,公司所持民生银行股权价值大幅缩水,为积极应对股票市场变化,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董事会决定:拟再次出售中国民生银行股票不超过1.3亿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5.8元。具体处置时间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变化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处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以全票同意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分
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再次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
3、出席会议资格: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08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4、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帐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8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二楼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451-82332888)
5、其它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二楼(150090)
联 系 人:任启厚、张名佳
联系电话:0451-82332888
传 真:0451-82332228
特此公告。
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八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帐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