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电价政策有助应对“电荒”
2008年08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叶勇
⊙本报记者 叶勇
除了推进节能减排外,在电煤价格飙升,局部“电荒”频现,电价上调还面临重重压力下,提高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显然也有助于应对今年电力缺口的巨大压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中还称,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切实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类企业的用电。各地区和电网企业要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电力错峰、避峰和有序用电方案。
此外,用电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和设备检修,具备条件的要采用蓄冷、蓄热方式,积极参与用电高峰时段避峰。
而且,还要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合理调整峰谷价差、时段和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尖峰电价。研究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积极稳妥推进石油价格改革。
国家电监会一位负责人指出,需求侧管理和峰谷电价政策与差别电价政策是两个概念,前两者则纯属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以防出现“电荒”,后者则还有遏制高耗能行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
“分时段电价上浮有利于用户采取节电、错峰、避峰用电等措施,在电价保持刚性的情况下调节电力供需”,以上那位负责人表示,“推动需求侧管理不像差别电价政策,各地还是推行得比较好的,广东、河北、江苏等省对此都很积极,而且现在发改委也很重视,主要是他们拿过去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