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断供”案未有突破性进展
2008年08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和裕
⊙本报记者 李和裕
深圳首例“断供”案日前延期审理,被告业主还与代理律师解除了委托关系。不过被告业主一直在与银行沟通“谈判”,原代理律师表示期待突破性进展。
被告的原代理律师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刘子孺律师上周曾向记者透露,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的难度较大,因为银行提出的方案比较“强硬”,要求全部还清贷款,或将房屋二次抵押或者重新评估后再贷款还钱,而资金链出现问题的被告仅保证将未还贷款保持在3期以内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刘律师昨日又告诉记者,虽已与被告解除了委托关系,并不清楚被告的后续行动,但之前与银行的“谈判”也基本上都是被告主动沟通,也许在和解问题上会有比较好的进展。
“深圳楼市‘断供’现象被曝光后,业内议论很多。在我看来,开发商和‘断供’行为及其后果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也成为不了他们要求‘救市’的合理理由。这种现象本质上是一种个人社会金融信用的背弃,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贷款还款合同的撕毁,这种行为也会给银行带来信贷风险,所以在初期阶段就应该坚决扼杀,通过法律手段给予惩处。”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也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