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钢钒 公告编号:2008-37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8月11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认购人共同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之三〉的议案》,协议主要内容为:
1、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等四家注资单位同意如其各自拟用于认购本公司股份的标的资产于相关期间发生亏损(因地震导致的损失应单独计算)由各注资单位分别承担,如为盈利则由本公司享有。此外,注资单位当中发生地震损失的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因地震对其标的资产造成的损失亦由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分别承担。
2、因温江疗养院和北京宾馆所在地规划可能发生变化,不宜纳入标的资产范围。攀钢集团和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决定将温江疗养院业务资产和北京宾馆业务资产剥离出各自的标的资产,本公司亦同意将前述资产剥离出相关注资单位之标的资产范围。
表决结果: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樊政炜、余自甦、孙仁孝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