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大博通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公司于2008年8月8 日公告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详细请见8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经公司征询管理层和第一大股东,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简介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近期交易异常,公司股票价格于2008年8月11日、12日及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8日公告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主要内容为: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其合法拥有的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2008年6月30日除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形成的资产、负债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西安经发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注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由公司向经发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详细请见8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经公司核实,除上述事项之外,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3条、7.4条所列的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2、经公司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和重大事项。
3、经公司向第一大股东书面征询,第一大股东书面确认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