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投资者范围:
通过海通证券申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
2、基金范围: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基金代码:151001)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基金代码:151002)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简称:银富货币,基金代码:银富货币A 150005 银富货币B 150015)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信添利,基金代码:银信添利A 519667 银信添利B 519666)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银泰,基金代码:150103)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成长,基金代码:519668)
3、收费模式范围:
上述基金的前端及后端收费模式均可适用基金定投方式。
二、定投金额
1、投资者可到海通证券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超过100元的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
2、在约定的扣款日期,若投资者结算账户中资金余额不足,则交易发起失败,但本次定投仍将在定投次数中计减。
三、扣款日期
1、投资者在申请基金定投业务时,可在每月1日至28日中任选一天作为扣款日期。
2、若遇基金的非开放日,则扣款日期顺延至基金的下一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定投扣款日。
四、定投次数
投资者可自行设定基金定投的次数。
五、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为基金定投扣款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海通证券各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六、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投业务可能也同时暂停,具体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2、投资者可变更和终止基金定投业务。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海通证券各网点进行撤销,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海通证券的有关规定。
3、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海通证券的具体规定。
七、自动申购业务转换
已在海通证券办理基金自动申购业务的投资者无须另行申请开通基金定投业务,自动申购业务将直接转换为基金定投业务,并依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规则执行。
八、咨询方法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8888-001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投资者也可到海通证券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 820 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