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业消费税调整 小排量车型受益
2008年08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广发证券 汤俊)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此次调整消费税率,有利于调整我国的汽车产品的消费结构,推动我国小排量车型的发展。
从目前我国乘用车的消费结构来看,国产小排量车型仍存在品牌积累不足、技术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提高1L以下车型的产品结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3.0L以上乘用车市场的主导力量来自于进口车型,这部分需求主要来自于国内具有经济实力的消费群体,他们对汽车的消费已经不是简单的停留在使用工具的层面上。消费税上调对这部分人的消费敏感性不大,即使消费税上调抑制了这部分进口需求,但是对国产汽车的消费刺激作用不会明显。
消费税率调整,有利于推动国内小排量车型的发展,但是国内乘用车市场的主导车型仍然集中在1.0L到2.0L之间,我们维持乘用车行业的持有评级,维持对相关乘用车上市公司一汽轿车、上海汽车、长安汽车持有评级。
(广发证券 汤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