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1,457,000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8年8月2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8月15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8月1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8月2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作为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2、同意并将履行郑州煤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的《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自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但下述行为除外:
3.1经郑煤集团股东会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而进行的定向回购;
3.2在定向回购无法进行的前提下,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而向战略投资者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
4、自郑煤集团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5、在遵守前项承诺及定向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郑煤集团还作出如下承诺:
5.1出售价格不低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
5.2郑煤集团确定的当前最低出售价格为4.60元/股。最低出售价格将按以下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5.2.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造成的股份变化不进行调整;
5.2.2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最低出售价格的调整办法及计算公式如下:
①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②派息:P=P0-V;
③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P=(P0-V)/(1+n);
其中:P0为当前最低出售价格(即4.60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n为每股的送股率划转增股本率,P为调整后的最低出售价格。
6、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7、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郑煤集团无论实施定向回购、向战略投资者转让股份、或在24个月锁定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不低于51%。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的分配、转增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7年6月20日,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6年年末总股本62,91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 | 历次变动情况 |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 ||||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变动数量 | 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1,060,000 | 52.62 | 2007年8月22日 | 股改后第一次解禁 | 31,457,000 | 299,603,000 | 47.62 |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郑州煤电股东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1,457,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8月22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9,603,000 | 47.62 | 31,457,000 | 268,146,000 |
合计 | - | 299,603,000 | 47.62 | 31,457,000 | 268,146,000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7年8月22日,郑州煤电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仅限股改形成)上市,上市数量为31457000股(郑煤集团持有)。
6、相关事项:
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郑煤集团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郑煤集团无论实施定向回购、向战略投资者转让股份、或在24个月锁定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不低于51%。
目前郑煤集团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62%,则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能高于1.62%,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计算,即不高于10,192,068股。截止目前,郑煤集团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没有在二级市场出售的情况。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299,603,000 | -31,457,000 | 268,146,000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
8、其他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299,603,000 | -31,457,000 | 268,146,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329,537,000 | 31,457,000 | 360,994,000 |
B股 | ||||
H股 | ||||
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329,537,000 | 31,457,000 | 360,994,000 | |
股份总额 | 629,140,000 | 0 | 629,140,000 |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8月1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