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通知于2008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8月12日下午在中路集团会议室举行,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5人,公司董事陈荣、李敏、唐豪、曾乃瀛、李云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荣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
1、《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 票
3、关于人事聘任的议案:聘任卢晓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助理,协助公司董事长进行工作。
同意5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持有30%股份的上海浦江缆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的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银兑票保证金为30%,授信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壹年。
同意5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0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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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上海浦江缆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浦江缆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为其担保人民币2,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累计为其担保人民币2,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为人民币9,7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上海浦江缆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浦江缆索)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在本次担保以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人民币7,700万元。
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一致表决同意本次担保,本次担保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浦江缆索注册地为上海市南汇区宣桥镇大沙车站东首,经营范围为:拉索、悬索、锚具的制造加工,钢材、建材、日用百货、机电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浦江缆索(经审计)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2,673.94万元,负债总额为13,308.89万元,净资产为9,365万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15.37万元。
本公司持有浦江缆索3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浦江缆索主要从事大型市政工程桥梁大跨距构件物等配套悬、拉索的制造,被担保人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担保以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人民币7,7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为人民币7,7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浦江缆索2007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