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信息披露
  • 7:观点·评论
  • 8:时事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司封面
  • B2:产业·公司
  • B3:奥运特刊
  • B4:奥运特刊
  • B5:奥运特刊
  • B6:奥运特刊
  • B7:专栏
  • B8:汽车周刊
  • C1:披 露
  • C2:信息大全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C77:信息披露
  • C78:信息披露
  • C79:信息披露
  • C80:信息披露
  • C81:信息披露
  • C82:信息披露
  • C83:信息披露
  • C84:信息披露
  •  
      2008 年 8 月 15 日
    按日期查找
    C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65版:信息披露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
    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的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收购过户手续完成情况的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08年08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08-067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发行的“深发SFC2”认股权证于2008年6月27日行权完毕,共有95,388,057份权证行权,共募集资金18.12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7月3日全部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本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行(甲方)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以及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乙方)签订了《“深发SFC2”认股权证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1002873383104。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深发SFC2”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深发SFC2”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前,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晴、刘海燕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四、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