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会议没有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15日上午9:00时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开公告于2008年7月30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香港文汇报》上刊登。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7人,代表公司股份439,772,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8 %,其中内资股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4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4%,外资股股东及代表56人,代表公司股份39,772,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4%。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二00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现场统计,与会的内资股股东代表以400,000,000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做出了表决;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以39,386,955票赞成,385,300票反对,零票弃权做出了表决,总表决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08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立信”)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系统内部的资源重组,全体出资人已签署了《关于分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协议》,分立后退出北京立信的出资人及其承接的业务合并转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以上变化,公司决定将2008年度审计机构由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现场统计,与会的内资股股东代表以400,000,000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做出了表决;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以33,957,352票赞成,5,814,903票反对,零票弃权做出了表决,总表决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了该议案。
因公司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相应的原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对一期电气化铁路改造项目1.18亿元10年期长期贷款及0.8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的担保责任予以解除,改由本公司承担。
二期铁路建设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约12亿元,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各股东单位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按照62%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承担7.44亿元贷款担保。现因公司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后,公司持股比例增加为96%,因此,二期建设所需的12亿元贷款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截止6月30日,准东二期铁路建设项目已贷款9.15亿元,尚有2.85亿元贷款没有办理。
由于该公司目前经营与发展的需要,需新增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具体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对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现场统计,与会的内资股股东代表以400,000,000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做出了表决;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以33,573,221票赞成,6,199,034票反对,零票弃权做出了表决,总表决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及二00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该公司提供项目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该公司决定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15亿元,公司按照70%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承担10.5亿元贷款担保。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该公司已通过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及中国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共办理项目贷款5.5亿元,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承担3.85亿元担保责任。该公司现根据项目进展需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1亿元,较上次会议增加0.6亿元贷款额度,由该公司用采矿权提供质押。因酸刺沟煤矿项目原属我公司控股100%股权的子公司,原有的采矿权属在本公司。在2007年年底,公司将持有的3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各15%股权,目前正在办理有关采矿权的变更事宜,在未办理完成采矿权抵押之前,我公司就上述项目贷款为其提供暂时连带责任担保。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现场统计,与会的内资股股东代表以400,000,000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做出了表决;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以36,331,021票赞成,3,441,234票反对,零票弃权做出了表决,总表决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了该议案。
目前,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项目建设资金缺口1.2亿元,该公司已申请银行贷款,要求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公司按24%的股权比例,需对其中0.288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前述贷款不足部分,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委托贷款。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现场统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以36,629,155票赞成,385,300反对,2,757,800票弃权做出了表决,总表决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通过了该议案。
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得到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力扶持,公司现有的主要煤矿、铁路、公路等产业均是经集团培育成熟后经转让进入公司的,形成了公司规模实力较为雄厚的煤炭生产、运销能力。与此同时,因本公司是在控股股东煤炭产业的基础上剥离了优质资产而组建形成的,集团公司仍有部分煤炭类产业经营,从而形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向集团公司出售部分矿用备品备件,公司控股的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煤炭铁路运输服务,公司控股的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煤炭汽车运输服务,集团控股的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煤炭汽车运输服务。自本公司收购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后,将形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为集团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2008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定价原则 | 价格 | 预计金额(万元) |
销售商品 | 向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出售矿用物资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同期市场价格 | 同期市场价格 | 2900.00 |
提供劳务 | 鄂尔多斯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集团提供汽车运输服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同期市场价格 | 同期市场价格 | 18,250.00 |
下半年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为集团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同期市场价格 | 同期市场价格 | 10,000.00 | |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集团公司提供铁路运输服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运费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统一价格,杂费及装卸费比照国铁有关规定执行 | 每吨13元运杂费,其中运费执行0.15元/吨.公里 | 14,300.00 | |
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为集团公司提供铁路运输服务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 运费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统一价格,杂费及装卸费比照国铁有关规定执行 | 每吨16元运杂费,其中运费执行0.15元/吨.公里 | 4,800.00 | |
接受劳务 | 上半年通过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 | 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同期市场价格 | 同期市场价格 | 9250.00 |
四、律师见证情况
由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王晓莺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进行现场见证并宣读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符合法律规定,股东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8—02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08年8月15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08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 人。董事祁文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刘春林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以唐公塔集装站资产发起设立内蒙古伊泰铁东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公司唐公塔集装站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唐公塔,占地面积26.81万平方米,是公司下属9个现代化煤炭加工发运站之一,是公司与大准铁路、呼准铁路的连接枢纽,主要职能为负责公司在大准线、呼准线上的煤炭货物仓储、发运。该站原年设计发运能力为300万吨。唐公塔集装站截止2008年7月31日账面资产净值为2300万元。
为了加大公司煤炭在大准线、呼准线的发运量,将唐公塔集装站仓储、发运能力由年发运300万吨改造为年发运1000万吨,公司决定以唐公塔集装站现有实物资产2300万元及人民币现金10000万元独资发起设立内蒙古伊泰铁东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300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炭仓储、站台租赁、发运、煤炭销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出资购置办公用地的议案。
由于公司的快速发展,内部结构不断发展壮大,子公司的数量在陆续增加,公司现有办公场所已不能满足公司日益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在现有办公楼附近购置办公用土地。为了便于统一规划和管理,根据就近方便原则,公司决定购置土地置换现公司办公楼北部东胜区六中所占用土地。新购置土地的房屋、建筑物拆迁及征地费用预计14000万元,公司已预付征地费及地面房屋建筑物拆迁费5500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参股组建鄂尔多斯市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推动蒙西地区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增大公司煤炭发运量,公司决定参股组建鄂尔多斯市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部铁路”)。该铁路主要负责建设、经营红进塔至新街、新街至恩格阿娄、恩格阿娄至陶利庙、陶利庙至靖边、陶利庙至新上海庙等铁路项目。该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计函【2008】704号《关于新建新街至恩格阿娄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计函【2008】705号《关于新建恩格阿娄至陶利庙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计函【2008】706号《关于新建新街至红进塔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
线路中新街至红进塔段,本线自新包神铁路新街站引出,跨包神铁路,经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至准神线后进红进塔站,利用准神线接入准朔线红进塔站。正线全长91公里,铁路等级为国铁Ⅰ级。铁路设计为单线、预留双线条件。工程投资估算27.7亿元,项目工期2年。
新街至恩格阿娄段,本线自新包神铁路新街站南端疏解引出,从扎萨克水库上游通过后折向西南,经图克工业园,沿呼吉尔特矿区井田边界向南,伴行预留兰嘎高速通道至呼吉尔特矿区恩格阿娄站。正线全长92公里(含疏解线6公里)。铁路等级为国铁Ⅰ级。铁路设计为单线、预留双线条件。工程投资估算19.2亿元,项目工期2年。
恩格阿娄至陶利庙段,本线自呼吉尔特矿区恩格阿娄站,经巴彦高勒、乌兰陶勒盖至乌审旗,于乌审旗东南5公里设乌审旗站,出站后沿省道313西绕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至纳林河矿区陶利庙站。正线全长91公里。桥隧比约3.3%。工程投资估算15.2亿元,项目工期2年。
公司最终注册资本为公司管辖范围铁路项目总投资的40%,现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已批复铁路项目总投资的40%,为人民币24.8亿元。
南部铁路出资情况:呼和浩特铁路局代表铁道部出资35%,鄂尔多斯市铁航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中铁资源有限公司各出资10%,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各出资5%,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南部铁路公司首期出资为3亿元,其中:呼和浩特铁路局出资1.05亿元,鄂尔多斯市铁航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中铁资源有限公司各出资0.3亿元,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各出资0.15亿元。其它出资根据铁路建设进度分期投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