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8月1日发出,会议于2008年8月15日在上海市张江中国平安后援中心2号楼董事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9人,实到董事17人。董事胡爱民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马明哲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樊刚先生书面委托董事林丽君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马明哲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中期报告(草稿)》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业绩公告及2008年中期报告摘要(草稿)》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2008年中期股息的议案》
本公司2008年度中期经审计的母公司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45.51亿元,本公司以此为基准,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经过上述利润分配,并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并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确定可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60.10亿元。
本公司以总股本7,345,053,334股为基数,派发2008年中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20元,共计人民币1,469,010,666.80元。分红派息公告将另行公布。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本公司原副董事长贺培先生已经于2008年5月13日辞任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执行董事孙建一先生出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
执行董事孙建一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一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委任姚军先生接替孙建一先生出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职务。姚军先生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自其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资格批复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此之前孙建一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5日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08-03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并于2008年8月15日在上海市张江中国平安后援中心2号楼董事会议厅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少联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到6人,监事车峰先生、段伟红女士和胡杰女士分别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肖少联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9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08年中期报告(草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08年中期报告(草稿),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8年中期报告(草稿)》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08年中期报告(草稿)》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孙建一先生的离任审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8月15日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08-03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月1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期间的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人民币6,141,177万元、人民币1,648, 508万元、人民币2,098万元及人民币59,816万元。以上数据将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址 (http://www.circ.gov.cn) 发布。
上述保费收入数据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