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取消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15日上午在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有才主持本次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1019160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4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在公司章程中建立“占用即冻结”的机制,载明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维护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结果:10191608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谢义军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