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时 间:2008年8月15日 09:30-10:30
2、地 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4、召 集 人: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王东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东47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1,350,525,1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14%。
2、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5名股东),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1,321,587,306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60.98%。
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42名股东),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28,937,884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2.5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1。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超过2/3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2.
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全体表决情况 | |||||||
议案 | 表决结果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议案一 | 通过 | 1,325,307,706 | 98.1328% | 25,217,484 | 1.8672% | - | 0.0000% |
议案二 | 通过 | 1,349,492,550 | 99.9235% | 1,032,640 | 0.0765% | - | 0.0000% |
A股表决情况 | |||||||
议案 | 表决结果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议案一 | 通过 | 1,321,587,306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议案二 | 通过 | 1,321,587,306 | 100.0000% | - | 0.0000% | - | 0.0000% |
B股表决情况 | |||||||
议案 | 表决 结果 | 同意(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议案一 | 未通过 | 3,720,400 | 12.8565% | 25,217,484 | 87.1435% | - | 0.0000% |
议案二 | 通过 | 27,905,244 | 96.4315% | 1,032,640 | 3.5685% | - | 0.000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项振华律师、马秀梅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