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9名董事参与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因重庆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照《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董事会决定正式取消将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给重庆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曹家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金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曹家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金鑫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其个人简历如下:
金鑫,男,汉族,1975年10月生,重庆市南岸区人,本科学历。1997.7至1999.12 就职于广东省茂名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石化产品的销售工作;2000.1至2002.5 就职于重庆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任销售主管、经理;2002.5至2006.1 就职于重庆泰鸿置业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主管、经理;2006.3至今就职于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任集团行政办公室主任。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9月1日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资料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表决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1日(星期一)上午10:00
2、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东方山水假日酒店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取消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2、审议《关于曹家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金鑫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08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流通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于2008年8月31日下午2时至下午5时到重庆市东方山水假日酒店会务中心登记。会议报到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铁山坪东方山水假日酒店会务中心,东方山水假日酒店联系电话:023-67218888,联系人:刘华英;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在公司董秘办登记,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99号悦华大酒店25层公司董秘办,联系电话:0370-2790609 传真:0370-2790630 邮编:476000 联系人:李如灵
(五)其它事项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李大明董事长宣布大会开始;
二、李大明董事长宣读:
1、《关于取消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2、《关于曹家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金鑫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表决:推选会议表决计票人、监票人;股东投票
四、大会暂时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五、公布表决结果;
六、宣读会议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会议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取消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5月 12日经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出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的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出售给重庆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园建司”)。现因桃园建司没有按照《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时间支付股权转让款,董事会决定正式取消将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给桃园建司股权转让。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东方银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议案二:
关于曹家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曹家福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东方银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议案三:
关于金鑫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曹家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金鑫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金鑫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金鑫,男,汉族,1975年10月生,重庆市南岸区人,本科学历。1997.7至1999.12 就职于广东省茂名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石化产品的销售工作;2000.1至2002.5 就职于重庆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任销售主管、经理;2002.5至2006.1 就职于重庆泰鸿置业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主管、经理;2006.3至今就职于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任集团行政办公室主任。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河南东方银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2:(可以复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参加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即为本单位(人)的意见。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